览富财经网讯:览富财经网讯:4月17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本周国际司共对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对在2026年4月12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的北京中科闻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科闻歌)证监会要求其需补充说明七项事项且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具体事项为:
一、请说明你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涉及国有资产评估及备案手续等程序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并说明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进展情况。
二、请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利益输送等情形。
三、请说明在行使超额配售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上市后是否存在可能影响控制权的情形。
四、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文化活动、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健康咨询等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并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五、请说明你公司注销下属公司贵州新华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的原因、进展及合规性,注销后是否对你公司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公众号等产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七、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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