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3月17日公开信息显示,多提减值与募集资金信披违规,*ST天微(688511)三名时任高管被警示。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巨万里、张超、侯光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2024年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58.22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四十八条的规定。
2026年2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应收票据账龄判断有误,坏账准备计提存在差错,导致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相关项目列报存在差错。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其中,2024年、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调增304.5万、调减148.7万、调减304.5万、调减304.5万,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绝对值的10.44%、8.58%、9.88%、7.42%。
二是公司未在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购买协定存款产品事项,同时导致披露的各期末现金管理余额与实际情况不符。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1条、第5.1.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1.3条、第5.3.6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巨万里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张超作为日常经营管理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侯光莉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根据《警示函》认定,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第5.1.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处罚决定如下:
对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巨万里、时任总经理张超、时任财务总监侯光莉予以监管警示。
公开资料显示,*ST天微的的主营业务是新型灭火抑爆系统、某三防通用采集驱动装置、高能航空点火放电器件、高精度熔断器件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截止发稿,*ST天微总市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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