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9月4日公开信息显示,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伟隆股份(002871)范庆伟、李会君、刘克平收青岛监管局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21年12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所持子公司青岛即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即聚机电”)49%股权转让给吕仁红,转让价格为2,450万元。公司经2022年4月27日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即聚机电11%股权以550万元价格转让给吕仁红、40%股权以2,000万元价格转让给宫相开。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按照合并口径确认投资收益4,164.12万元,占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的68.27%,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第13号)第四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在前述事项中,公司董事长范庆伟、时任总经理李会君、时任董事会秘书刘克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伟隆股份范庆伟、李会君、刘克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伟隆股份主营业务阀门及其配件、汽车配件铸件、管件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
截止发稿,伟隆股份总市值17.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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