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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因收入和成本存在跨期问题导致财报利润大幅调整 收深交所监管函

来源:览富财经网
作者:小览
发布时间:1970-01-01
摘要:览富财经网讯: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教育”)因收入和成本存在跨期问题导致财报利润大幅调整,收深交所监管函。

览富财经网讯: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教育”)因收入和成本存在跨期问题导致财报利润大幅调整,收深交所监管函。

据监管函披露:全通教育2023年1月30日、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因自查发现公司二级子公司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前期继续教育培训业务部分项目存在收入和成本跨期问题,全通教育对前期已披露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分别调增1,030.68万元、124.93万元和732.39万元,占更正前对应期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97%、3.38%和7.51%;对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调增657.06万元、79.64万元和466.90万元,占更正前对应期间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3.14%、9.48%和7.08%。

全通教育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要求:全通教育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全通教育监管函图.png 

相关衔接:

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

(1)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指南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2)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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