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讯:9月17日科创板首发上会企业2家 海和药物二次上会被否 ,华卓精科获通过。
科创板上市委 2021 年第 69 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1年第 69次审议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北京华卓精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 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一)北京华卓精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纳米精度运动及测控系统和相关 业务的信息披露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科创板发行上市 信息披露要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北京华卓精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客户的合同义务要 求,进一步完善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披露内容。请保荐人发表明确 核查意见。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科创板上市委 2021 年第 70 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1年第 70次审议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不符 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一)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1)对照口服紫杉醇(RMX3001)、AL3810、 SCC244 等核心产品相关适应症的最新临床试验结果,说明该等 产品在国内外的开发策略、适应症及联合用药的拓展方向、产品 注册路径及预计时间表;(2)结合同一产品或竞品在国外临床 试验及上市审批的最新结果,说明发行人对上述核心产品的临床 试验及上市审批风险是否充分估计并准确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 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与韩国大化、药物所等 主要合作方在核心产品研发过程中的分工情况;(2)说明为何 报告期内,在通过化合物专利权受让方式与药物所合作的核心产 品在后续研发过程中,均委托药物所进行外包研发服务,而在与 韩国大化合作产品的后续研发中,并未委托药物所进行外包研发 1服务,该等情形是否表明,发行人在与药物所合作产品的后续研 发中,对药物所持续构成技术依赖;(3)结合发行人已开展二 期以上临床试验的核心产品均源自授权引进或合作研发的情况, 说明发行人是否独立自主对引进或合作开发的核心产品进行过 实质性改进且未对合作方构成持续技术依赖,说明发行人关于科 创板定位的自我评价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发表 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关于“自身具有独立完 备的化合物专利的发明能力,而新药研发的科技创新工作并不停 留在化合物发现层面”的理解,并陈述相关理由;(2)说明化 合物早期发现对新药成功研发的作用;(3)分析目前以合作研 发与授权引进为主的研发模式对自身竞争力的影响。请保荐代表 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上海海和药物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无。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欢迎转载,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