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讯:4月9日创业板首发上会企业2家全部获通过 华研精机、维克液压
创业板上市委 2021 年第 22 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1 年第 22 次审议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
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 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部分
存货库龄较长的原因,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是
否与所属行业的特点相适应,以及应对存货金额较大风险和
存货跌价风险的具体措施。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账龄 1 年以上、金额
50 万元以上的合同负债余额较高。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相关合
同的主要约定、实际履约情况及对应的存货期末余额,说明
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已合理预计可能产生的损失。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二)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及
构成、拥有专利等情况,说明发行人符合“三创四新”要求
的具体体现;(2)结合固定资产状况、生产能力、毛利率、
客户群等方面,说明与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的竞争优劣
势,以及应对毛利率下滑、提升竞争能力的具体措施。请保
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内森维克和新余
新钢的关联交易是否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请保荐
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请发
行人代表说明相关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请
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账龄 1 年以上、金额 50
万元以上的合同负债余额较高。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1)
补充披露前述各项合同负债涉及合同的签订日期、合同金额、
交货约定、对应的期末存货余额;(2)结合多个客户因自身
原因导致发行人不予发货情形,补充披露相关合同约定的违
约责任及终止条款,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是否已合理预计可能产生的损失。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
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二)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结合固定资产状况、生产能力、技术研发与创 新、毛利率、客户群等方面,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与国 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的竞争优劣势,以及应对毛利率下滑、 提升竞争能力的具体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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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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