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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华股份:为何甘愿“接盘”曾被多次遗弃过的资产

来源:览富财经
作者:苟文
发布时间:1970-01-01
摘要:一个收购项目,让意华股份(002897)被浙江监管局和深交所同时“盯上”。 2019年11月1日,意华股份披露公司拟5.15亿元收购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意华新能源)

一个收购项目,让意华股份(002897)被浙江监管局和深交所同时“盯上”。

 2019年11月1日,意华股份披露公司拟5.15亿元收购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意华新能源)100%股权。

 此次收购意华新能源,这对主营业务为连接器及其组件产品的意华股份来说,称得上是跨界收购,毕竟前者主营业务收入是太阳能跟踪支架销售。事实上,跨界并购没那么容易,弄不好上市公司很容易被“拉下水”。

 显然,意华股份不这么认为,在意华股份看来,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发展前景良好、意华新能源具有优质的客户基础、技术实力和盈利能力。公司进一步表示:“意华新能源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营业绩可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快速发展”。

 可事实真的是如此吗?随着浙江监管局和深交所的多项询问,意华股份收购意华新能源的诸多“疑问”被摆在投资者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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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购的资产曾是“弃儿”

 在回复函中,意华股份使用浓厚笔墨对做太阳能跟踪支架销售的意华新能源“作捧”。例如:

 “随着全球各国家、地区对碳减排、可持续发展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快速发展;而作为可再生能源重要组成部分的光伏发电,近年来全球装机容量持续快速增长,行业各细分领域的经济价值也呈快速提升的态势,特别是可有效提高发电效率的太阳能跟踪支架领域更是实现快速增长。”

 诸多此类,不一列举。不过意华股份要表达的意思投资者应该也明白了,无非表示:意华新能源这个资产买的好,买了值!

 但意华新能源的一些“前任”股东或许并不这么认为。从意华股份“口中”所知,意华新能源还曾经是“弃儿”,因对企业前景不看好,意华新能源遭遇大波儿“元老”离场。

 览富财经了解到,从2015年至今,意华新能源共发生了5次股权转让和3次增加注册资本。2016年3月,意华新能源第二次同比例增资,股东梁娜因对企业前景不看好,故将本次新增的100万元出资义务0对价转让给黄泽斌、卢建晓。

 2016年6月,意华新能源部分股东对意华新能源发展方向、盈利前景存在一定质疑,要求将公司全部税后累积利润231.53万元进行了分配。利润分配后,方顼隆将股权按1元/1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陈斌,实现退出

 2017年11月,意华新能源2017年上半年经营业绩未见起色,且经营管理能力及资金、技术实力不足以支撑公司进一步发展。意华新能源在将全部税后累积利润1307.28万元向原股东进行了分配;后部分原股东按1元/1元注册资本转让部分股权。

 2018年3月,股东杨祥富按净资产价格全部转让其所持少数股权,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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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华股份是“接盘侠”?

 好秋收,先吹鼓。“上市公司以本次收购为契机,切入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光伏发电行业,且与业内领军企业建立起可靠的合作关系,为后续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然而财务数据显示,意华新能源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还有待提高,公司最新资产为5.05亿元,其中负债为3.77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74.65%。2018年和2019年1-5月,意华新能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54亿元和3.37亿元,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0.45亿元和0.18亿元。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86亿元和2.04亿元,分别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62%和45%,占比较高。较高的应收账款间接影响了意华新能源的经营现金流。2018年度和2019年1-5月份,意华新能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是-4390.5万元和-2705.2万元,与同期的净利润形成严重背离。

 由此可见,意华新能源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疑点重重”,但意华股份给其的估值可不低。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以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定收益法为评估结果。收益法评估值为5.19亿元,评估增值率为347.8%;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1.66亿元,评估增值率为43.54%。

 对于二者为何差异率能高达211.97%的原因,意华股份回复深交所质疑时表示:

 “收益法评估结果不仅考虑了标的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同时也涵盖了标的公司拥有的市场和客户资源、人力资源、管理团队、品牌等资产基础法无法体现的无形资源价值,故收益法的评估结果高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虽然听起来有点虚,但也是事实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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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丝剥茧,意华股份又一“实事求是”的解释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意华股份称:公司对意华新能源的经营管理团队、生产经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了解,本次交易具备良好的基本面及信任基础。

 原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陈煜为意华股份董事长陈献孟之子;陈月秋为意华股份董事方建斌之配偶;朱松平为意华股份董事;方顼隆为意华股份董事方建文之子;蔡胜才为意华股份董事。

 这也难怪深交所会质问意华股份“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本次交易作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情形”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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